8月28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正式发布。其中,明确提出一点:“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,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、原拆原建。”
这项政策颁布后,城镇老旧小区可以采取自主更新、原拆原建的模式进行改造。这意味着,我国城市更新从“政府主导”转向“居民自治+市场参与”的新阶段。
也就是鼓励产权人牵头,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,自主决定改造方案,并且更强调“自主自愿”原则,任何一户不同意,就无法开工。
“原拆原建”就是允许在原有土地上重建,解决老旧房屋安全隐患和居住品质问题。而政府方面,不再承担主导的角色,仅提供规划调整、审批便利和技术指导。
更新的资金从哪里来?(多方共担破局资金难题)
(浙江新村重建前后对比)
居民出资:居民出资是原拆原建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居民可提取公积金、使用专项维修基金、公积金组合贷款等渠道筹措资金。
如杭州“浙工新村”548户居民自筹4.7亿元,原地将13幢危旧房建成7幢11层小高层。居民出资占总投资5.3亿元的83%。
政府补贴:政府补贴在资金构成中扮演重要角色。财政部透露,“十四五”以来,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1594亿元,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。2023年以来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53亿元,支持推进城中村改造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在6月底前已下达,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安全提升、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等领域。
企业运营收益:企业通过参与城市更新项目,可以获得相应的运营收益。如宜昌西陵区某项目,企业通过剩余房屋销售,后期长期物业的经营,包括停车、充电桩等收入实现资金平衡。
政策性金融支持: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低成本、长期限的资金支持,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。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,通过项目清单管理,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。
对于重建效果,原业主整体都比较满意,居住环境大大的改善,资产价值也得到提升。
不过有一说一,浙工新村业主主要是浙江工业大学的教师及其家属,其中不少是退休教职工,相对是比较有“钱”力的家庭,放在其他地方,不一定能掏得起这个钱。
广州也有不少自主更新的成功案例,位于花都区的集群街2号是首个成功案例,25户住宅业主自筹800万元资金完成了危旧房改造。
越秀区洪庆坊社区“小石集”项目,涉及17栋建于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1层至4层低矮老旧建筑,增容了250平方米公共服务空间,资金方面,“业主出一点、企业投一点、政府补一点”。
目前成功的案例有不少共性,如规模小,户数少,协调难度相对较低等。
而在大型老旧小区的自主更新方面,未见有成功案例落地。例如广州共和村提出改造计划,1600户居民中只有500来户同意出资改造,不想出资和担心项目烂尾是居民的主要顾虑。